前物价局工作人员揭秘房价限跌令
admin
2023-12-12 18: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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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传言,政府对于房价下跌有限制,也就是传说中的限跌令。
深圳市则把法律法规都晒出来了。根据河南商报的信息。
注意,《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中关于房价的规定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自主定价。
对比来看,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关于不高于该价格的说法其实也是有问题的。官网显示,东部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工作职能:公共服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主要职责是:(一)住房和城乡建设。负责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发展规划、行政管理、行业监督管理,以及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系统整合、统筹推进智慧城市相关重大基础建设;负责拟订智慧城市建设整体架构的设计和发展规划”房屋管理部门或者住建部门并非价格主管部门。具体房屋管理部门和住建部门的职能可以网上查询。比如深圳住房和建设局主要职能里,就没有发现管理房价的职能。查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的职能和机构设置,发改委有价格管理职能,同时还有一个内设机构价格司。
(截图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地方的价格主管部门是地方的发展改革委。
2018年机构改革后,价格行政执法的职能划到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因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算是价格主管部门,但是只涉及执法。深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场了一次。他们关于房价的意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自主定价”。那江湖中传言极其凶猛的限价令或者限跌令是怎么回事?其处罚是“擅自大幅度降价销售,扰乱了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造成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对于上述项目我局已要求立即整改,暂时关闭网签(待整改结束后予以开通),并已将其不良行为记入年度诚信档案”。
但这不是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如果要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引用的法律法规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住建或者房管部门并没有依据价格法进行处罚。因为他们不是价格主管部门。但是住建部门和房管部门本身具有房地产行业市场管理的职能。昆山的红头文件其中“扰乱了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就是住建部门和房管部门的房地产行业市场管理职能的体现。至于针对大幅降价是否可以用市场管理的职能来进行管理。
The End
发布于:2023-12-12,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智惠生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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