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admin
2024-02-08 0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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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转移登记。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3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会宁县会师镇钟鼓楼社区现代路6号嘉禾商务大厦四楼,联系方式:0943-3666863。
The End
发布于:2024-02-08,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智惠生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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