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致南泗乡广大群众朋友的一封信

博主:adminadmin 2026-09-09 10:55:58 299 0条评论
南泗乡广大群众朋友们:
你们好!粮食安,则天下安!耕地保,则粮食保!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饭碗!就是保生存!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未经批准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且呈蔓延势头,尤其是违法建设,乱圈乱占等违法占地行为,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以“零容忍”的坚定决心,坚决遏制南泗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违法行为。广大人民群众应积极参与配合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落实“八不准”,采取“六个一律”措施,逐步解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问题,切实保护耕地红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一、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1.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2.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3.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4.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5.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6.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7.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8.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二、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六个一律”
1.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一律实行“零容忍”;
2.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
3.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一律实行“双惩处”;
4.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一律按违法占地处理;
5.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一律移送纪委监委;
6.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监管不力,一律追究单位和具体责任人责任。
三、严肃追责
对拒绝纠正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违法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渠道
欢迎全乡广大人民群众就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南泗乡人民政府:0772-4772173,南泗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0772-4971399。
来宾市兴宾区南泗乡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

来源:见落款
编辑:桂源阳
二审:何木姣
终审:韦威德

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致南泗乡广大群众朋友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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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发布于:2026-09-09,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智惠生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